林肯是一位勤勉好学的人,通过自学,他取得了律师营业执照。他在法庭诉讼中能言善辩且机智灵活,获得了人们普遍的赞誉。
但是,有一次,他作为被告辩护律师,竟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一言不发而击败了原告律师,在诉讼中获胜。
那一次,在法庭上,原告律师口若悬河,把一两个简单的论据翻来覆去讲了两个小时,让法官和听众烦不胜烦,庭审现场一片议论。更有甚者,有人居然在法庭上打起瞌睡来。好不容易原告律师说完了,轮到林肯了,林肯却一言不发。台下—片肃静,人们都不禁感到很奇怪。
过了一会儿,林肯把外衣脱下,放在桌上,然后拿起水杯喝口水,再把水杯放下,重新穿上外衣,然后又脱外衣又喝水。如此往复五六次,法官和听众都被林肯的哑剧逗得哈哈大笑,而林肯却始终未发一言,最后他在笑声中走下讲台,他的对手最终被“笑”输了。
一个会说话的人固然能讨人喜欢,但是要明白一个道理,即使山珍海味也有吃腻的一天。同样,甜言美语也好,“溜须拍马”也罢,若是说得多了,人们听得腻了,反倒不是好事,只会让听的人觉得这个人整天油嘴滑舌,表现虚伪。因此,人要注意在适当的时候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