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壮族
壮族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地区,清代称之为“僮”。壮族地区是一个山水秀丽、物产富饶的地方,境内气候温和,雨量丰富,河流交错,森林密布,盛产水果。长期以来,壮族人以农业为主,耕田而食,在历史上创造出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在清朝初叶,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管理,削弱原有土司制度对地方的控制,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朝廷厉行“改土归流”,以委任的流官代替世袭的土官。随着“改土归流”的逐步推行,壮族大部分地区改由流官统治,只有少数地方保留着土司管辖和原始农村公社的残余。原来的封建领主制被封建地主制所代替,打破了原有的土地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消除了土官独霸一方的割据状态,壮族与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壮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得以加速发展,社会面貌与前代相比,出现了一系列显著的变化。
服饰 壮族人服饰因地区分布各有差异,尤以妇女的服饰变化最明显。广西西北部,老年壮族妇女多常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上衣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腰带,喜戴银首饰,而其他地方,特别是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妇女,一般穿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头上包黑色方巾,穿黑色宽脚裤子。男子的服饰大体相近,多穿唐装,外衣以黑色居多,内衣为白色。男女均常穿草鞋。一些地方还有文身的习惯。衣料多为家织的土布。壮锦是深受壮族人喜爱的工艺织品,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以色彩绚丽、图案别致、结实耐用著称。壮族人多拿它做床毯、被面、围裙、腰带、手提袋、手巾、衣服饰边等,成为壮族人被服所需和商品交易中的畅销品。在清代,壮锦生产遍及壮族地区。清乾隆《归顺直隶州志》记载:“嫁奁,土锦(即壮锦——引者注)被面决不可少,以本乡人人能织故也。土锦以柳绒为之,配成五色,厚而耐久,价值五两,未笈之女即学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