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清末光绪某某年辞去管账取职务的。主人又另外找了一个人接替我。”曹某答。
李怀亮招呼丁妇过来,问道“曹某辞去管账职务,是在光绪某某年吗?”
丁妇答:“是的。”
李怀亮又出示收据给丁妇看,问她“这收据上盖的印章是你丈夫的印章吗?”
“看不太真切,有点像。”
李怀亮发现,自己与丁妇问答时,曹某数次把目光转向三位原告。李怀亮觉得原告与曹某之间必有隐情。但是,怎样才能辨明真伪是非呢?思忖一会,李怀亮心生一计。
他又招呼曹某过来,询问道:“你当初收到这批小费款项时,是否都是现金。”
“是的,全是现金。装在两辆骡车上运来的。”曹某答道。
“什么时候运到的?”
“早晨八点多钟。”
“谁写的收据?”
“主人写的。”
“印章也是主人盖的吗?”
“是的,也是主人盖的。”
“好,你先退下。”
李怀亮命令曹某退出去。过了半个多小时,又把曹某招了进来,问道:“当时你收到这批款子时,里边到底有多少现金、多少期票(定期付款的商业票据)?”
曹某答道:“现金、期票各一半。”
“送款来的时候,天是不是已经黑了?”
“写收据、盖印章,是不是都由你办理的?”
“是,都由我办理的。”
“印章平时都放在什么地方?”
“平时都由我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