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赞成作家理直气壮地追求自己的合理收入。既然自己付出了艰辛劳动,生产出精神产品,就应得到相应回报,这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具有进步意义。我反对作家以穷酸为美的心态,或者说是装模作样,虚情假意地唱高调,说什么“烦的就是钱”、“与钱势不两立”、“不沾铜臭”等豪言壮语。明明很需要钱养家糊口或用钱改善生活,但却总是端着架子,摆出与钱为敌的姿态,以示清高、高贵、脱俗,这样,只能让老百姓心烦、恶心、鄙弃。
我赞同作家坚持实事求是,该赚钱就赚钱,并强烈呼吁媒体出版社给作家们提高稿酬。现在我国稿酬长期偏低运行或者说多年作原地踏步,这已经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虽然有些报刊高价征稿,那只是个别的,没有形成气候。对于提高稿酬,作家们自己应当大声呼吁,而社会媒体出版社也应本着公正的态度,给作家作者们提高稿酬,使他们的劳动获得合理的报酬,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
既然作家是一种职业,那么作家必须严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作家是搞文学的,文学有其内在的本质要求。高尔基说:“文学的目的是帮助人了解本身,提高人的自信心,激发人对真理的企求,同人们的鄙俗行为作斗争,善于在人们身上找到好的东西,唤起他们灵魂中的羞耻、愤怒和勇气,使人变得高尚、坚强。”作家写的东西能够使人们变得上进,如奥夫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使成千上万的青年受其感染。有的作家的书也可能使人变得愚昧和疯狂,如,末流作家希特勒写的《我的奋斗》等,曾使成千上万的德国青年疯狂起来,加入到法西斯的非正义的战争中去,给人类造成了空前的灾难。因而作家这个生产者有其特殊性,必须坚守正义和良心,否则,就可能误导读者,成为历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