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素质教育的本质和内涵
素质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其内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具有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基本目标是:经过几年努力,使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考试评价制度基本形成,学校教育更加富有生机活力和鲜明特色,社会文化环境、用人制度和教育体系结构更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形成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社会、学校、家庭以及各行各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格局。
素质教育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前面已经提到,早在1985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从而确立素质教育为跨世纪的教育战略。2006年素质教育写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素质教育的本质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