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社会# 近日市民苗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车莫名其妙的被撞了,修车的费用高达5万多元,可是理赔程序却一直走不完。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从苗先生的口中得知,事发当时他的车子正在路口等信号灯,肇事车从马路对面倒车的时候直接撞到了他的车子上,一下子把他的车撞出去很远。交警赶到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之后苗先生就把车子送到了4S店维修,初步估计费用加起来差不多五万多。 随后苗先生发现肇事的车子是一辆共享汽车,而且现场留下的肇事司机电话再也打不通了。因为对方在租车的时候是用支付宝积分租的车,所以并没有支付押金,在出了事故之后又联系不上,无奈之下,苗先生直接联系了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深圳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打算直接走车辆的保险理赔程序。 但苗先生联系过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后被告知,公司内部无法直接给苗先生赔付,需要苗先生联系保险公司。但苗先生联系过保险公司后对方也拒绝赔付,原因是这个租车公司买的保险是非营运的,但该公司从事的是营运工作。 事发后肇事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已经对车辆进行了定损,但是却在赔偿的时候提出了质疑,直接导致赔偿流程卡了壳。现在肇事司机联系不上,车辆维修费用苗先生也不敢轻易垫付,他只好先把爱车留在4s店,暂时租了一辆代步车。那车主方面对此事到底是什么态度呢?随后的记者和苗先生一起来到了肇事车辆所属的深圳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了解情况。 该公司工作人员称,目前苗先生所遇到的问题还正在走流程。现在就差盖章,盖完章之后保险公司就会进行结算,然后给予赔付。并且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第1次碰到保险公司提出营运性质的问题而导致理赔受到影响,现在他们正在跟保险公司协商处理。由于车辆理赔问题需要深圳总部的审批,可能会再花一点时间,但他们会尽快催促,也可以先协调一辆车供苗先生代步。 但苗先生觉得自己已经等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车辆贬值以及耽误使用车辆的损失应该由肇事方承担,不过这个要求没有得到租车公司方面的明确答复。并且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复苗先生称可以去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事后记者就此事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车主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这个事故认定书,来向侵权人来主张权利。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租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而且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这种情况,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之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的使用人也就是驾驶员来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辆的这个公司也就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如果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过错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发生的一切的损失,租赁同款车所花费的这个租赁费也应当在赔偿的范围之内。但是扩大的损失,对方是不予赔偿的。现在他们争执的焦点,是放在了保险理赔的款项的发放上面。实际上作为受害人苗先生来说,完全可以在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先垫付款项,然后再向司机来追偿。但是最终责任的分担,是看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的租赁合同和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来分配。 今日话题: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欢迎留言评论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