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一下子变得制取起来,但好处是胜在安宁。
一条狗,一杆猎枪,闲暇时喝几杯啤酒,倒比城里更加悠闲。
然而,今天庞德突然发现自家的狗丢了。
大早上起来就发现狗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去。
“那可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肯定是隔壁的那个混蛋偷去了!他说了好几次要拿我的狗配种!”
庞德恼怒的握紧了拳头,然后穿上自己的大衣,驱车前往隔壁的农场。
像他们这种农场规模都是很大的,虽然说是隔壁,但也有二十分钟路程。
开着车,庞德依旧余火未消,他就想不通,隔壁的那个老混蛋干嘛一直盯着自己的狗?
嗤…
就在这时,庞德看到路边好像躺了什么东西,他下意识一脚刹车。
上了年纪的皮卡不堪重负的停好身形,没有减速器让庞德吃尽了巨头。
他差一点一头撞在玻璃上,好在及时稳定住了。
他打开车门,一边朝车前走去,一边喋喋不休:“该死的老爷车,等我有钱了一定把它给换掉。”
“现在,你这该死的酒鬼,别睡在…咦?”
庞德以为路边躺着的是一个人,但是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头死鹿。
鹿无声的躺在马路上,身下是一摊血水,脖子上和身上有巨大的创口,看上去像是被什么野兽咬死的一样。
伤口怪异的样子让庞德这个老司机都疑惑万分,他发誓,附近几百里的野兽绝对不会这么咬死猎物。
这是什么咬的?